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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解读(之六)

之六:关于“十一五”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指标设定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希望通过指标设定,使社会各界对信息化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树立和倡导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规划首次引入了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这一指标从基础设施、使用、知识、环境与效果、信息消费五个方面诠释国家信息化的总体水平,对发展状况做出综合性评价。第二,力求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设定目标,使指标更具代表性。规划提出五个方面的分类目标:
一是信息化应用目标。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网上申报纳税额占纳税总额的比重达到50%。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生产装备数字化程度大幅提高,企业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总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超过25%。银行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全球互联网中文信息比重提高到5%。全国电话用户数达到10亿,有线电视用户数达到1.7亿。
二是信息基础设施目标。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东部、中部地区县级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电话交换设备总容量达到12.5亿门,互联网通达所有乡镇和绝大部分行政村,上网计算机数量达到1亿台,国际互联网出口总带宽达到650GB以上。
三是信息产业目标。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增加值超过2.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企业超过10家。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5%左右,软件业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
四是技术创新目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优势企业,全国百强电子信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信息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比重提高到50%。
五是国民信息素质目标。中小学普遍开设信息化相关课程,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中学毕业生基本掌握信息化基础知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5年内普遍接受信息化培训,公务员掌握信息化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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