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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主城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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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渝价规〔2018〕2号),市发展改革委在组织开展成本监审及征求相关部门、天然气用户、燃气企业等意见建议基础上,拟定了《主城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企业、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并于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qwjjsjc@sina.com

二、信函方式请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价格处(401121)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主城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主城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城镇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渝价规〔2018〕2号)有关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成本监审,主城区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成本为0.3381元/立方米(不含税,其中初装费收入全额冲减配气成本0.1285元/立方米)。

二、现行综合配气价格

根据2018年度天然气销售气量、销售价格及气量结构测算,2018年主城区配气价格(购销差)居民为0.47元/立方米(含阶梯价格因素),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50元/立方米,加权综合配气价格为0.484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

三、配气价格方案

按照《指导意见》及我市两个办法及成本监审结论,根据核定的有效资产及6%准许收益率(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测算,主城区配气价格为0.4835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与2018年实际配气价格(购销差)0.484元/立方米相比,配气价格降低0.0005元/立方米,拟核定主城区综合配气价格为0.48元/立方米,居民、非居民分类配气价格不作调整。根据截至目前收集的情况,主城区非居民、居民天然气配气价格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分别居29位、26位。

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统筹考虑综合配气价格核定及增值税调整降低天然气价格情况,降低主城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及车用CNG价格0.01元/立方米。即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各阶梯价格分别下调为1.96元/立方米、2.13元/立方米、2.48元/立方米;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非居民用气(含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下调为2.31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下调为3.42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为5.02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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